星期三, 1月 11, 2006

這叫支持南韓示威者嗎?

今朝睇新聞,見到又一批香港人「聲援」南韓示威者,陪佢地一齊絕食抗議,要求政府立即釋放佢地,這些「同情」的行為,本人實在看不過眼,那些行為不單侮辱香港人,也在侮辱南韓人。

香港是個法治社會,一切也有法可依,正所謂錯就要認,打就企定。好彩現今資訊發達,讓我地可以起電視睇到現場直播,睇到當時的一切。絕大部分的韓農也是和平示威,但某些不安分的拎起記者梯掟向警察,又用繩索勒警察,這是過了火位,即使有千萬個聽者心酸、聞者流淚的理由,也改變不了者事實。

多麼希望韓農是勇於承認自己的過錯,勇敢面對責罰,接受法律的制裁。至少這樣做我仍會覺得他們是負責任的一群,是值得尊敬、值得同情的一群,如果當初他們的代表企出來說:「請你們盡快告知我們的刑罰,好等我能告知家中妻兒能否回家過年。」這樣才是對自我尊嚴的體現、對自己民族的尊重、對香港法治精神的尊重。

現今所要求的,竟是無罪釋放,有罪無罪,大家心知,即使最後贏了官司,也輸了人格。也許離鄉別井,思鄉情重,所以他們才有這樣非君子的舉動。陪同他們一起絕食的香港人,我知你們是出於同情心,但也不要用錯方向,現在好應該告訴韓農香港的司法是如何的公平,不用擔心。真不希望該批韓農英雄的來,狗雄般去。

還有陳主教,真係覺得他罵警方高層為「香港之恥」罵得好、罵得妙!因為唯有真正身為「香港之恥」的人,才有資格罵人為「香港之恥」,因為只有他才知道成功登上這寶座的必要條件。不過對於他的提攜,警方高層還是婉拒了。這個寶座,暫時還時由陳主教一人獨領風騷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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