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10月 22, 2004

靚俾全世界睇

早前為訊息工程學會設計單行紙,出來的製成品,本人很滿意。其實所有本人設計之物品,我也很滿意,因為有些微不滿的,就是過不了自己那一關,連自己也不能接受的頹貨,我是絕不會交給別人的。

但問題是,我覺得靚的東西,大多數人也有同感嗎?跟據過往的事實,很多人也會對我的設計感到厭惡。其實要知道甚麼是他們想要的並不難,由他們的言行、衣著、文具、髮型中便可知一二,設計一些他門共同喜愛的東西並不困難,但我放棄了那麼做。

原因是,各人的品味不同,如果那樣東西他們都喜愛的,它就是沒有品味、太傭俗了!我寧願為他人設計有感通才會覺得靚的「茶」,也不屑為人設計通俗大路沒有內函的「糖」。茶喝久了越覺它味中有味,甘香清醇;糖吃多了只覺它萬變不離其中。

*寫於發現有紫番薯也是染色之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