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二, 6月 27, 2006

食環處人員不是超人

當各大報紙都話食環處又搞出人命,追捕阿伯迫佢跳渠自殺 ,仲要見死不救時,我除左替死者感到難過,都替食環處感到難過。

阿伯跳渠,係佢覺得自己識游水,可以逃避食環署人員的追捕,佢係離對岸不遠時先突然叫救命遇溺,之前都仲游得好地地,試問點樣報警? 況且一遇溺既時候,食環處人員已經第一時間報警,D路人甲又埋怨佢地唔跳落去救人,大佬呀,食環署人員唔係救生員,唔係個個都知點樣起水入面撈返個人上岸的,淨係識得話食環署人員唔報警,咁點解D路人甲又唔報,話食環署人員唔去救人,點解你唔去救? 食環署人員追捕緊小販時,你D路人甲就企起度食住花生等睇戲,如果話食環署人員冇人性,呢班事後咁「見義勇為」向傳媒講述事發經過既「良好市民」,就真係連禽獸都不如。

記得早前食環處人員追捕小販時小販意外被車撞到,當事的圍觀市民都指責食環處罔顧人命,非要迫死人不可。被撞的小販的確是無辜,因為無牌擺檔罪不至重傷入院,但香港係一個法治社會,全部野都講法律,你無牌擺檔就係犯法,你起禁止擺賣既地方擺檔就係犯法,執法人員都係奉命行事,依法拉人,正所謂「做過就要認,打就要企定」,你逃避法律責任選擇逃走,食環處人員梗係追啦!有邊個會知道無端端有車出黎撞親果個人先得架? 撞到之後食環處人員已經即刻報警,D人又怪佢唔幫傷者急救,大佬呀,你有冇知識架,冇正式學過急救既人亂咁幫人急救,好多時候只會令傷者情況更糟糕。

乜都淨係識鬧人、永遠將責任推被其他人既路人甲乙丙,通常事發時都只會食住花生等睇戲,撐大喉嚨叫囂,咁叻,又唔見你跳落水陪阿伯一齊游過去,衝出黎幫傷者急救? 食環處人員唔係超人,佢地入面唔會個個識陸上同埋水上急救,如果佢地真係識,神早走去做救生員等既其他工啦,搵鬼做呢D唔拉又俾報紙話蛇王,拉唔到又話無能,拉到又俾人話冇人性既工?

2 則留言:

匿名 說...

係ar,做錯就要捉。係逃避追捕喎...又唔係有人推佢落水。

職員有能力係水救人就唔駛做啦,係泳池做救生員唔好?否則落水死多個咁仲大鑊...

bearyung 說...

難得有人同我諗既野一樣!hahaha